我店面房租4月7号到期,3月14号我把店面转让出去了,去找房东要押金她不给,理由是因为转让给别人了,而不是直接把店面给她,问题是我转让是经过她同意的,而且这个店面都好多年了一直以来都是转来转去的,现在接手我店面的那个人也需要给房东3000的押金,按照他这个说法岂不是每个接手店面的都要白白交3000块?而且合同里也没说转让就不给押金?只说空转房东收取80%手续费,整转双方协商。我的是整转。求这方面的专家告诉我这个应该是什么样子的才合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