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公司上班过程中,于2010年10月受工伤,经劳动部门鉴定为九级伤残,公司应该怎么理赔?愿知情都明示

本人月平均工资为2500元左右(为缴税后实发工资),但现在未离职,公司应该赔偿多少钱?公司所应赔给我的钱,与社保局赔下来的钱有直接联系吗?公司赔偿款中,是否有罚款一说,如有,应按百分之多少?请知情人事,帮忙算算,谢谢!

社保局的赔付是建立公司为你投保了工伤保险的情况下的。
如果有保险,则社保基金支付,跟普通保险理赔一样,只不过需要通过公司给你申报;
如果没有保险,那么赔偿金就由公司支付。没有罚款的说法。
至于赔偿的金额,应该是医疗费(谁付的给谁)、伤残金(九级是9个月本人工资),
另外你住院期间工资不停发。追问

社保局赔下来的钱,是公司为我投保所得的,而不是社保局赔给我的,对吗?赔给我的钱,由公司完全支付,对吗?

追答

不明白你的意思。你理清以下关系:
1、工伤保险的投保费由公司为员工支付,员工本人不支付,但是以你的名义投保的,投保的对象就是社保局的社保基金,你申请工伤之后也是去社保局领钱的,这里面公司只是起了一个中间人辅助人的作用。
2、工伤赔偿金只能领一笔,如果有保险,那就由保险赔,公司就不另外赔你了,
如果没有保险,才由公司按照工伤的标准赔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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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9-26
1,公司应按9级的标准支付相应补偿。其中社保应赔一部分,公司另外赔一部分。追问

社保局赔下来的钱是直接给公司吗?公司赔给我的是按标准来赔偿的吗?具体是怎么样的标准呢?

第2个回答  2011-09-27
如果公司缴纳了社保,由社保基金赔偿9个月工资作为伤残补助金;如果公司未缴纳社保,由公司赔偿。
此外,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也就是说,在离职后还可以拿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但具体数额因各地区标准不同,可拨打12333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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