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离职后可申请双倍工资么

坐标深圳。合同于14年12月31日过期,但仍于原单位就职,至15年6月底离职。
现在可否通过劳动仲裁要求原单位支付15年1月-6月的双倍工资?流程怎么走?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的规定,属于强制性规定,是在《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我的要求合理吗?

你对相关法律条款的理解是对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你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为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你2014年12月31日劳动合同期满,标志原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只能在续签或不续签劳动合同之间选择,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而继续用工超过一个月的为违法,应当支付赔偿金。故你所在的用人单位应从2015年2月起至6月,支付你5个月工资的赔偿。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07-16
可以在离职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需要支付双倍工资差额的时间应为2015年2月-6月。
第2个回答  2015-07-16
1、你的要求是合理的。2、你可以与公司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如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3个回答  2015-07-16
应该不可以双倍追问

原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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