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如果你的原因没有签劳动合同,那么你就应该支付双倍赔偿;如果是员工的原因没有签合同就不需要赔偿。
3.不知道你的谈判是什么意思,现在只是员工和你主张但是你不想给?还是已经仲裁了你想让员工撤诉?
4.法律对于劳动方面的规定还是很细的,开公司和员工经常会发生一些你注意不到的法律问题,稍有不慎就会违法,所以这也是找法律顾问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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