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判定您的试用期约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因此,如果您的劳动合同期限是1年以下或者已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是不可以约定试用期的,如果约定,是不发生效力的,他的期限等同于劳动合同期限。
2.我国法律没有关于“磨合期”的规定,由于劳动法倾斜保护劳动者权利,因此如果此纠纷被诉诸法律途径解决,您约定的“磨合期辞职没有工资”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换句话说,该给工资。
综上所述,如果从法律层面上解决,您是应当付工资报酬的 。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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