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区分工资薪金与劳务费的意义虽然合理的工资薪金和劳务费都可以税前扣除,但一项支出被界定为工资还是劳务费对所得税扣除的影响还是比较大的。首先,税法对扣除凭证的要求不同。工资薪金可以凭工资表即可税前扣除,而劳务费则必须凭劳务费发票才能税前扣除;其次,对福利费、工会经费和教育经费等三项经费(以下简称三项经费)的扣除限额也是有影响的。工资薪金可以作为三项经费的扣除基数而劳务费则不可以;另外,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也不相同,工资薪金按工资薪金税率表计算扣除个人所得税,而对于劳务费则需按照20%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因此在实务中,为进行正确的纳税处理,必须准确划分工资薪金和劳务费。二、工资薪金与劳务费税前扣除的现状事实上,实务中对企业的某些用工的劳动报酬是属于工资还是劳务费还是很难把握的。比如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等发生的支出是作为工资扣除还是作为劳务费扣除,以及发生的支出可否作为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的扣除基数的问题一直比较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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