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培训费,只在劳动合其他事项里写明,在劳动合同期内如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需支付赔偿5000元。我是3.6号提出的离职,单位说我是实习期要缴纳违约金2000元。我又没给单位造成损失,而且劳动合同上说明了在劳动合同期内,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内容。我想直接走人,会有什么问题?我签过学校的就业协议,也没有说有违约金的,就业协议就是学校为了提高就业率,和劳动合同应该没有什的联系吧
追答以上你说的原因都不是单位扣你违约金的理由。单位的行为违法!
你可以去问单位要回违约金,并告诉单位,你已经咨询过律师了!
如果单位不返还,你可以打劳动部门监察部门的电话,或者直接仲裁要求返还!
单位的这种行为是要被罚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