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节假日调休问题

我是在富士康上班的普工,虽然国家规定了节假日放假加班是普通工作的2-3倍,但是他们把我们的节假日给调休了,比如让我周二调休,周日就正常上班,但是没有双倍工资,还有更气人的就是国家法定节假日都给这样调休了,到了国家法定节假日照样上班也没有三倍工资,请问到了国家法定节假日我不去上班可不可以?如果我不上班他们公司开除我我该怎么维护我的权益?
我个人建议是把劳动法加一条强制性的条例: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得以调休而视为正常上班,上班照样给国家法定2-3倍工资。

国家目前的法律规定:星期天安排劳动者上班的,应优先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才支付双倍工资的。但是法定节假日加班是不能调休的,只能支付三倍工资的。同时法律规定,不得强迫员工加班,也就是说,法定节假日安排上班你可以不去。但是实际上,虽然法律有这样的规定,但是如果你真的不去了,企业总是变着法子来处罚员工的。富士康这样的大公司也这样弄,有点令人费解。追问

我同事是在富士康过年的,本来想在那几天是3倍工资做了也值,但是那几天就被调休掉了,有苦说不出

追答

那样的做法是违法的,可以向当地劳动局投诉,要求公司支付三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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