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单位是不是不能辞退残疾工人

如题所述

1、单位是否可以辞退残疾职工,是需要看残疾是如何造成的,是否在医疗期内。如果残疾并不是工伤,且医疗期已过,是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辞退员工的。如果医疗期未过是不能辞退员工的,如果辞退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

2、如果是工伤,单位是不能辞退员工的,否则将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还需要支付员工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3、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一条 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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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4-20
1、单位是否可以辞退残疾职工,是需要看残疾是如何造成的,是否在医疗期内。如果残疾并不是工伤,且医疗期已过,是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辞退员工的。如果医疗期未过是不能辞退员工的,如果辞退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
2、如果是工伤,单位是不能辞退员工的,否则将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还需要支付员工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3、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10-26
为鼓励残疾人就业,国家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一是对个人政策,二是对安置残疾人的企业政策,国家对安置残疾人的符合政策的命名为社会福利企业,达到标准的可以按一定的标准退流转税,和免除一部份企业所得税,安置 残疾人不构成社会福利企业的,可以减除部份免除企业每年按一定比例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过去在国营企业工作的残疾人,好像是没有辞退的说法,但企业有困难下岗的还是同样下岗,其他企业,如果残疾人不适合工作了,也不一定不能辞退,但通常的做法是比较人性化一点的处理方式,没有见到不能辞 退残疾职工的硬性规定。国家对安置残疾职工的单位或多或少会有一些优惠政策的。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10-26
问题不清,请补充。
纵横法律网-凯曼-周雪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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