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公司暂时不让走怎么办?

我已经转正,按合同规定辞职应提前30天告知公司。我十三号给公司说,然后公司领导一直磨蹭,说找我谈话什么的,花了三天时间部门经理终于签字同意辞职,但告知人事部需要部门招到人交接我才能走,现在部门也还有一个人,又不是没有人了、我该怎么办,我一刻也不想呆在公司了,从我提出申请后两天我已经没有正常打卡上下班了,按理说就算旷工。我现在真不想去公司求他们把离职给我办完,我想知道,我直接离开,再也不去公司,会不会有什么问题,

既然已经提前申请辞职,公司理应在一个月之内找到合适的人来充当你的职位,若不是公司不想让你走,就是公司比较无赖。等把工资发了直接走人算了。要不直接不要了。 你是做什么的?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3-16
那要看你们的劳动合同是怎么定的,如果提前离开有违约金的或给公司造成损失要求赔偿的条款的话是可能会有问题的。其实一般公司也不会太计较这些东西,除非你有钱还在公司手里。
不过总觉得做人还是有始有终比较好。
第2个回答  2012-03-16
第一,既然你已经转正,就应该按离职程序提前30天提出申请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如果你已提出申请,公司仍不准你走,没有关系 ,你只要按劳动法要求达到30天后就可以自行走人,公司仍然要发你工资;
第三,如果是你刚提出申请,是因为心情问题,不想在公司待了,而是想直接走人的话,这样的后果就是,按旷工处理,不但拿不到当月工资,而且也拿不到劳动关系解除证明,这样的话,你到下一个公司就不好入职,如果以后你想应聘管理岗位的话,新公司的HR对你作背景调查的话,那对你的影响就不好了,所以建议你还是按程序要求去办理离职手续。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03-18
就要看自己怎么觉得 说话的底气足不足
第4个回答  2021-03-30

辞职公司不批准?做到这三点,领导立马放你走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