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能自动解除和原单位的劳动关系吗?能自动转到个人手里吗?

2010生孩子期间我的保险全由自己缴纳,而且不让我上班,也没有工资,现在我想辞职,已经提交辞职信,但是领导不批准,因为需要我的保险单办理公司年检和安全员用,合同到2012年4月到期,领导要求我必须每月去公司缴纳保险,若不交就不给办理辞职手续和解除劳动关系,如果合同到期关系是否能自动转入个人手里?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劳动合同期满,双方的劳动关系中止,如不续签的话,不需要办理辞职手续解除劳动关系。
纵横法律网 贵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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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9-07
‘2010生孩子期间我的保险全由自己缴纳,而且不让我上班,也没有工资,’。此种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你可以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工资,单位缴纳应该承担的社保费用。‘劳动合同到期’,你可以离开该单位。与单位没有任何关系。‘若不交就不给办理辞职手续和解除劳动关系’是吓唬你的话。如果有空,建议看看劳动合同法,保护自己的权益。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3-12
  劳动合同到期没有续签,双方也没有主动提出终止劳动关系,而劳动者也在用人单位继续上班,一般会认为双方默认按照原劳动合同的约定继续履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仍然属于劳动法的调整。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与劳动者解除合同或者续签。如果用人单位愿意与劳动者继续维持劳动关系,就应该续签合同。如果合同期满后,双方对仍按原劳动合同履行,彼此没有任何异议,则认定为双方默认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继续履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第3个回答  2011-09-07
应该可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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