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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诈骗案,公安局侦查结束后,制作《起诉意见书》,诈骗金额是100万。案卷转到检察院,检察院在没有退查的情况下,变更起诉金额,起诉书上改成50万。请问是否合法,我知道检察院是可以变更起诉金额的,但 是不是 要有什么程序,有什么文书,经过一些讨论研究,我看了《刑事诉讼法》《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里面对 起诉,和不起诉进行详细说明,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应该连案卷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或者自行侦查,检察院并没有对任何被害人和证人询问,如果检察院觉得证据不足,也可以不起诉,然后把不起诉的理由制作文书退回公安局,公安局还可以提请复议!
但是上述法律,并没有说,如果变更起诉书内容,应该走什么样的程序,所以检察院变更起诉意见书的金额,是不是也要和公安局交流一下,在文书上是不是也要有记录,如果有,应该是什么记录,检察院在没有通知公安局的情况下,就改变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删减一半金额,在程序上是否合法。
如果不合法,正规的程序应该是什么?是否应该先让公安局更改 起诉意见书,还是通知公安局一下,自己 就可以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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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对此事也觉得奇怪,因为检察院没有退查,也没有自行侦查 ,直接这样就起诉了,你觉得案卷中应该有哪些文书,才可以这样
追答看检察院了,有没有继续侦查的必要了,不过,一般情况下要退补,以两次为限,退补两次还不能找到足够的证据,那检察院根据查明的事实起诉时对的。如果公安机关认为事实清楚,证据从分,在检察院已经起诉的情况下,还可以要求补充起诉。
追问事实是 检察院没退查,也没有询问被害人,直接起诉了,法院开庭判决也没通知被害人,等被害人知道了,都已经判下来了,法院还说刑事案不通知被害人。 弄的诈骗金额少了1半,你觉得有没有问题
追答法院只根据检察院起诉的案件事实进行审理,如果法院发现有其他的犯罪事实,可以建议检察机关补充起诉,如果检察机关未补充,则还按原来的事实审理判决。检察院的工作人员有可能涉嫌徇私枉法了。如果确实是这样,在对相关责任人查处后,可以通过政法委进行协调由法院再审此案,检察院在补充起诉。
追问案件已经结束了半年了,是否可以请律师 去阅卷?
您的号是腾迅的?
追答是腾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