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薪留职养老金缴纳办法按双方约定。
停薪留职,是特定职工有期限离岗停薪并保留职工身份,工龄连续计算,社会保险双方约定的一种形式。职工停薪留职期间,养老保险金如何缴纳,有所在单位与职工在停薪留职合同中约定。
停薪留职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的产物,为现代劳动制度所不取,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精神相悖。停薪留职的法律依据原劳动人事部、国家经委《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 劳人计[1983]61号)已经人社部《关于第三批宣布失效和废止文件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50号)废止。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第三批宣布失效和废止文件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6〕50号
附件2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宣布废止的文件目录
劳动部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劳部发〔1995〕309号
9.原固定工中经批准的停薪留职人员,愿意回原单位继续工作的,原单位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不愿回原单位继续工作的,原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