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调解书

工伤已认定.伤残鉴定为9级.目前已经痊愈.向保险公司理赔时说要出具调解协议书.我是2手房销售工作.乘同事轻便摩托车(黑车)看房途中与别人相撞.我同事主要责任.我次要责任.对方无责.由于是同事关系.又可以报工伤所以就没有向我同事理赔.所以就没有这么个协议.

现在保险公司要求一定要这份协议.不然药费不给报销.现在我只能去法院起诉我同事.但是这个费用比例法院说如果协议金额是双方协商的保险公司不一定认可.那么法院裁定的话我同事也不可能赔给我这么多.这会直接影响到我的工伤赔偿.

民事调解的话这个费用还得我自己承担.法院裁定的愈多我就得支付得愈多.难道就没有别的办法了吗?

还有如果没有这个协议的话我9级伤残的钱会不会保险公司也不会赔啊?我已经去法院立案了.等待调解中.也担心这个调解书最后保险公司还是不认账.那我起诉的钱就白花了.
希望得到对这方面懂的人帮助 万分感谢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工伤调解书后,双方无法再反悔,如果对方不履行调解内容的,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只有法院执行庭有强制执行的权力;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可以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2、执行费,对方承担(个别地区要求申请人先垫付执行费,执行后再返还给你);

  3、可以查封对方的银行账号、车辆、厂房、应收账款等资产。所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你需要尽可能多的提供对方的银行账号或其他财产的信息,以供法院执行人员去尽快执行;

  4、需要你写一份强制执行申请书(法院有样本,到那抄写一份即可)、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裁决书或判决书的复印件及对方的资产情况。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4
调解书是法律文书,具有约束力。而你的问题确实乱七八糟,毫无头绪,看得头疼。。。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8-24
你的描述太乱了
工伤赔偿和汽车保险不可能一块赔啊
第3个回答  2019-04-02
9个月的本人工资。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补助金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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