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实行六天制的,是表示周六都可以正常:没有算加班费的吗?这个合理吗?是否违反了劳动法啊

我意思是六天制,每天8小时的情况下,而且周一至周五平时晚上也有加班2-3个小时,周六再上班,如果按照每周44个小时标准,早就超标准了啊

这样的做法肯定不合理的,也是违反劳动法的。劳动法规定,每天八小时,每周四十小时的工作制的,晚上加班应给1.5倍的加班费。周六周日加班应给2倍加班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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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8-29
按照规定,周六是公休日,应该休息,单位安排上班,应该按照规定,给予200%支付加班费,如果平时工作超出了8小时,应该按照规定,支付150%的加班费,
第2个回答  2011-08-29
单位需支付每周40小时以外的工作时间的加班费,周一只周五超出8小时以外的,按照本人标准工资的150%予以支付,周末(周六、周日)按照本人标准工资200%支付。
加班费最低不得低于本地最低支付标准。
第3个回答  2011-08-30
按照劳动法,超过8小时的,要按平时工作时收入的1.5倍来计算加班工资,周末加班是两倍。
第4个回答  2011-08-29
是的,严重超标,按照规定,周六是公休日,应该休息,单位安排上班,应该按照规定,给予200%支付加班费,如果平时工作超出了8小时,应该按照规定,由单位给予支付百分之一百五的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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