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说他们没有登记,但却有夫妻之实。可这留下的财产都是我老父亲办老伴之前的。父亲走后,老太太把家里能带走的东西都带走了。家里的地她家的子女也种了,他们的意思就是想全部继承,可这毕竟是我老父亲一生的财产。曾经我和我的哥哥们说过。父亲走了这财产我不要。因为我怕因为分财产而伤了我们兄弟之间的情谊。哥哥们要的时候。法院说他们没有权利。因为我父亲的户口是和我一起的。但我却未曾照顾过他,我一直在外地工作。我了解的情况是,家里的财产老太太可以继承一半,而土地她是没有继承权的。法院要求我出示其他兄弟们不要这份财产的证明,我现在想做的就是,回家之后让所有不要这份财产的兄弟们出一份证明,然后这件事情就是我一个人说了算,另外一个就是现在因为父亲去世了,只有我和老太太是当事人,我只和她一个人打官司,她的儿女我可以不理。这是现在我对目前情况做出的看法。希望懂的能给我更好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