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老伴登记2年有没有继承权

我母亲2005年去世 我父亲在2007年与一女子同居 2012年下半年登记 我父亲在今年去世了 房子都是我父亲的名字 是和我母亲的共同财产 我父亲去世后 后老伴 有没有继承权

  一,再婚夫妻双方再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再婚夫妻有相互继承权(这个和你们登记多长时间没有关系,只要是登记了,在法律上,都是夫妻。);再婚后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遗产在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按法定继承顺序继承:
  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一) 配偶
  (二)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三)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四) 兄弟姐妹
  (五) 祖父母、外祖父母
  三, 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
  1,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
  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个祖父母。
  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在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承法确定上述继承的依据,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1)、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婚姻关系;(2)、继承人与被子继承人的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3)、近亲属间共同生活密切程度和继承人生与被继承人生前之间的扶持关系的情况,
  2,在两个法定继承人顺序之间,第一顺序人有优先权,即被继承人死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财产。在没有第一顺序人或者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财产或者是被剥夺继承权的情况下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在处于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中,各继承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他们不分男女老幼,不论属于何种亲属(是血亲还是养亲或者是扶持关系的继承),均享有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平等权利,不得相互排斥。各继承人同时继承,除法律另有规定或继承人有约定外,应均等的获得遗产。排列在前的继承人,不得多分遗产。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4-06-27
除非你父亲立有遗嘱不将财产给他“后老伴”,否则当然是有继承权的,配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如果是父亲共同财产,你母亲05年以前去世了,也已经过了诉讼时效,是没办法再提起继承纠纷诉讼的。你只能要求确权继承你母亲那一半房产你所应该继承的部分房产、和你父亲所有的部分房产(包括从你母亲处继承部分)你所应该继承的部分房产。

也就是说,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前提下,如果你母亲去世的时候,你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不在,且只有你一个子女(包括继子女)的话,你可以继承25%,你父亲继承25%+原有50%=75%;你父亲去世,你和你父亲“后老伴”各继承75%的一半即37.5%,所以你总共可以继承的份额是62.5%的房产。追问

我听说 新婚姻法规定 登记5年以上才有继承权的 是吗 ? 谢谢

追答

我不知道你看的是哪国的新婚姻法,我国现行婚姻法是1980年制定,2001年修订,本身就不存在任何的“新婚姻法”,2011年那个也只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不过影响较大所以一些无知媒体轻率地用“新婚姻法”来称呼,实际是一种很无知的行为,当然,该司法解释也没有这种直接篡改婚姻法和继承法的条款,退一百步来说,即使有,也没有任何效力,法律并不是随意更改的东西...不要太相信网上的谣言,网上虚假信息太多,网上还有说婚姻法18岁可以结婚,生孩子可以高考加分——这种话也有人信?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06-27
上面那位说的很专业,其实就是,她有继承权,但继承的是你父亲的份额,不能继承原来你母亲的那份。你目前那份先由你父亲和你们一起继承,然后等你父亲去世后,后老伴再和你们一起继承你父亲的财产。
第3个回答  2014-06-27
房子属于你父亲和母亲的共同财产,父亲和母亲各有一半的产权。你母亲的财产,你母亲的配偶、父母、子女可以平均继承;你父亲的财产,你父亲现在的配偶、父母和子女也都可以继承,因为不清楚你家的家庭成员关系,所以不能给你明确份额,你可以电话咨询追问

我听说 新婚姻法规定 登记5年以上才有继承权的 是吗??谢谢

追答

只要登记就结婚有合法继承权

第4个回答  2014-06-27
您好,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可以享有继承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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