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段时间出现交通事故,我的全责,对方腿部缝7针,病假单14天,无纳税证明,现在要求赔偿3500元的误工费

我前段时间出现交通事故,我的全责,对方腿部缝7针,病假单14天,无纳税证明,现在要求赔偿3500元的误工费(一个月工资),医药费全赔。但是对方现在不给我任何的病历和医疗费清单。
请问按照目前的法规,对方要求的赔偿合理吗?我有权要求看到对方的病历和医疗费清单吗?如果对方起诉我,法院一般会如何判赔偿?

兄弟首先表示同情,医药费清单必须要有,不然保险公司不会赔付。其次,误工费保险公司也可以赔付但必须有被撞人所在单位的工资证明并加盖公章,还有误工费是按天计算的。如果对方没有工作,就按当地的最低收入标准予以赔偿。对方只要有相关证明你就可以到保险公司申请赔付,不用自己出钱的,法律途径还是尽量避免吧,得不偿失。如果可以私了就去交警队开个协议就可以了,以后开车小心啊~追问

谢谢指点。
保险公司说对方公司开的收入证明不能作为理赔依据,如果只有收入证明,只能按照最低收入标准赔偿。请问保险公司的说法有依据吗?
谢谢!

追答

那你可以以“外人”的身份咨询你的保险公司,假装是咨询,问问看除了工资证明还要需要其它什么资料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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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9-10
你有权要求对方出示病历及医疗费单据。法院判决赔偿的依据是按当地上年度同行业人均收入,但这些钱都是由你的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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