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段时间出现交通事故,我的全责,对方腿部缝7针,病假单14天,对方无纳税证明,未交任何的社保,医保,对方现在要求赔偿3500元的误工费(一个月工资, 对方公司可以开收入证明),医药费全赔。但是对方现在不事先给我看任何的病历和医疗费清单。
请问按照目前的法规,对方要求的赔偿合理吗?按照有关规定应该是怎样的赔偿标准?我有权要求看到对方的病历和医疗费清单,然后谈赔偿吗?如果对方起诉我,法院一般会如何判赔偿?
谢谢
王律师,
谢谢您的解答。
我驾驶的是机动车,对方是他们公司的安全员和我谈的。对方要求我全额赔偿医疗费和误工费,而且坚决不给我看任何的证据。
我坚持不看到证据前不和他们讨论任何的赔偿问题。现在对方可能会起诉我,请问起诉后,法院判决的赔偿额保险公司会不会全部承担?如何让保险公司全部承担赔偿?如果诉讼,诉讼费大概是多少?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