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上海户口)婚前都各自以一个人名义(在上海)购买过一套房子,再买算第几套?

我和老公(上海户口)婚前都各自以一个人名义(在上海)购买过一套房子,再买算第几套?(我的是一手房,公积金贷款;老公是二手房,商业贷款),我们俩户口现在都迁到他家老房子(黄浦区,是那种很老的弄堂里的房子,产证没我们名字,只有他父母的名字)等待拆迁。

问题1:根据2011年8月新婚姻法的话婚前购买房子算各自的财产,那我们俩想一起再购买一套房子算第几套房子?
问题2:如果算第二套的话,现在政策,首付要最低多少?
问题3:如果算第三套的话,现在政策,是要全款么?不能贷款是么?

1. 从银行方面说:两位都申请过贷款,再次申请肯定属于家庭的第3次申请,所以没有可能再贷款了。。
2. 这个时候你说全款去买房可以么? 上海市限购规定:上海家庭为单位不能购买第3套,也就是说如果这2套房子你都不卖的话,你即使付了全款给房东,房地产交易中心也不会给你过户的。

不知道你明白了么 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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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9-03
不管是婚前婚后,现在的房产都是以家庭为单位。如果户口不在上海的话,只能买一套住房,不能再买了。
第2个回答  2011-09-05
问题1,第三套
问题3 全款也不能买了,等政策松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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