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1-09-02
也不是啊,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再调解,调解不成然后才仲裁。
不过,劳动争议案件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是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现在已经很好了,以前如果仲裁委员会不受理的劳动争议,咱就投诉无门了,现在他不受理还可以向法院起诉的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章 劳动争议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2个回答 2015-10-26
劳动仲裁是一种特殊的仲裁,
也就是一种前置的(必须经过的)
不经仲裁不得到法院起诉的仲裁。
所以,有劳动争议,必须去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到法院诉讼。
而不能越过仲裁直接去法院诉讼。
第3个回答 2011-09-02
可以先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8
LZ:(1)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这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
(2)需要提醒是如果和解,一定要有书面协议,是为了避免员工反悔。
(3)和解书面协议是可以作为证据提供给仲裁委员会或法院的,但是任何一方不能根据协议要求法院强制执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有权再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李蕊)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