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与单位签订的合同是到今年年底,由于伤残鉴定后需要赔付赔偿金,所以单位现在想跟我谈终止合同,我父亲年纪也比较大,快50岁,想在单位干到退休,我如何与单位谈呢,谢谢!
现在单位提出是让我父亲做门卫工作,但是工资只能给予无锡最低工资标准,他表示我们肯定不会同意,这个待遇合理吗?我父亲原来大概有2000多的工资,如果合理是不是我们只要同意单位提出的方案,他就没有理由终止合同了!
那我是不是只要表示我们不同意终止合同单位就无理由单方面提出,我父亲还是可以在单位继续工作,并且伤残9级的赔偿金也需要支付给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