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P选型方面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① 供应商资质审查不严格:企业在对乙方进行资质审查时通常只是了解企业的公司规模、人员、案例等基本情况,而对于企业实施团队、实施经验、行业案例、公司是否正常运营没有进行深入调查,可是上述情况一旦出现问题有可能会导致乙方项目延期甚至中止。
例如某汽车零配件集团公司曾经因为第一次实施时选择的实施商只有单体公司实施经验而不具备集团ERP实施能力,推行过程中难以应对集团公司的复杂业务环境,大部分业务只能在线下完成。(例如财务成本核算完全在线下完成,财务会计凭证由财务人员线下收集之后再手工录入ERP系统,MRP需求核算通过计划人员在线下手工核算等等),导致ERP系统上线后不仅仅集团统一管控效应较差,而且无法对各分子公司业务部门提供快速的业务支撑,也不能为管理层提供有效的报表数据,最终只得弃之不用,选择新的实施商进行第二次实施,既拖延了集团信息化建设步骤又增加了信息化建设成本。
② 供应商评估不全面:供应商评估中的难点是很难全面及客观的对供应商进行分析与评估,往往只能依赖选型小组成员凭借自身的观感与经验进行较为感性的评价,对于该如何结合公司自身特点选出最适合公司的ERP系统存在较大难度。另外,在如何选择供应商实施团队方面也是ERP实施的一大难点,一个好的ERP系统实施团队是项目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特别是实施团队的项目经理尤其重要,项目经理是否具有同类企业实施经验、项目经理自身的专业素养、项目经理执行力都是重要的评估因素,但凭借甲方自身的能力很难全面客观的对乙方进行评价,可供应商全面评估的结果会最终体现在ERP系统的实施效果上面。假如没有细致全面的对公司的整体实力与人员稳定情况进行考察,因乙方项目团队经验不足或能力不足会导致ERP系统的实施效果不佳,因乙方的售后能力不足会导致ERP系统上线后甲方运维服务受到影响,而在系统实施中或实施后乙方公司出现人员频繁变化或者公司倒闭会对系统的实施与运维造成直接影响。
③ 供应商合同评审不严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如果甲方不重视对技术合同的审查,在实施目标、实施周期、项目顾问要求、各业务模块的实施要求、验收流程及内容、变更、服务、付款条款等方面没有进行合理的约束,乙方可能会在合同条款中设置一些对甲方不利的条款。假如甲方在合同中对实施周期没有严格约束,那么不管乙方计划安排拖拖拉拉还是乙方不顾项目质量的快速推进都会影响系统实施效果损害甲方利益(例如深圳某手机加工企业在实施前没有与乙方就实施周期在合同中进行约束,而乙方也因为其它项目人手不足不断施延项目进度,正常6个月的实施周期结果花了11个月的时间才完成,致使甲方不仅损失了五个月时间还增加了大量实施成本)。
再假如合同条款中甲方对乙方实施团队成员未做合理要求,乙方随意变更顾问,随意将能力强的顾问换成经验少能力弱的顾问,同样会影响系统实施效果。再假如甲方对系统实施目标、系统验收内容与方式等方面没有清晰的界定,就会在系统验收时无法对系统实施效果进行评定,耗费在沟通方面的时间与精力会成倍增加,严重的会造成系统无法验收。
ERP系统选型是,应该注意,ERP必须具备这几点要求:
一、可扩展性,能伴随企业的发展而扩展,因为对于企业来说,换系统的成本非常高,系统的切换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特别是涉及到数据的切换,所以能伴随企业不断成长,满足其长期发展需求的ERP,是数字化ERP的基础。
二、集成性,我们都知道,随着企业的发展,一套ERP是无法满足企业的全部需求的,所以ERP如何与PLM MES WMS等系统实现无缝集成,实现数据的互联互通是非常重要的,我认为这是数字化ERP的核心。
三、实时性,在数字化时代,竞争的激烈程度有时就在分秒之间,做到企业数据实时查看/分析、即时沟通、实时响应,帮助企业实现明智决策,这是作为数字化ERP必不可少的条件。
四、多端登录,能够做到随时随地管理企业业务,iOS、Android、Windows、Mac、Web、TV端,不受限制,多端同步管理,这也是数字化ERP的重要体现。
当然,数字化ERP还有很多区别于传统ERP的地方,比如多版本部署,本地化、云模式或混合部署方式等
而中之杰的数字化ERP,基于对制造行业十二年的深耕细作,沉淀了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深刻把握制造业痛点难点,有成熟的行业解决方案。同时中之杰是SAP亚太区Gold Partner,在SAP ERP上做了深度开发,集成了PLM ERP MES PLM等20多个系统及应用,帮助中小微制造业实现数字化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