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单位签了3年合同,现在干了1年多,我想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我已经提交了辞职信给领导谈妥了,领导是个比较狡猾的人,按照合同规定我要赔偿公司几千赔偿金,因为年底的奖金押了些年后发,证书也押在公司,我要怎么样跟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呢,现在办理工作交接中,我想一手结清赔偿金同时也让公司把我工资结清和证书归还我,请问法律上在支付公司违约金的时候有没有什么程序,比如公司给我开收据,或者合同销毁等等。还有我支付违约金在前还是支付违约金和结清工资同时进行呢?

第1个回答  2011-11-01
现行劳动法是不允许收取违约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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