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可以随时辞职吗?劳动法有规定吗?

这个公司太坑爹了,我们学校的都走光了,做了差不多2个月了,就留下我们几个人,我们现在也想走了,可以随时辞职吗?

可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实习生如果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实习协议,且实习协议规定要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应当遵守合同规定,在合同规定的劳务合同期限内,不能随时提出辞职,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

扩展资料:

1、无经验学习人员简称实习生,泛指在某一专业的高年级或刚毕业的大学生,在有经验的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学习实际工作经验,属于非正式雇用的劳工,通常以日薪计酬。也不像正式的劳工能够享有退休金与每月最低工资的保障。实习生又分成毕业、没毕业两类。聘用实习生目的为处理短期出现的额外工作并予以培养成为正式雇佣的劳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_实习生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1-13

可以。

《劳动法》没有规定劳动者工作几天可以辞职,劳动者辞职是自己的权利,如果劳动者认为在该公司上班各方面的福利待遇不是很好的,劳动者是可以随时辞职的,是不需要任何理由的,劳动者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扩展资料:

实习注意事项

一、选择实习单位

1、在自身能力和知识结构允许前提下,尽可能选择自己感兴趣的行业和公司;

2、最好选择有挑战性的实习单位,实习期间重点熟悉公司环境、企业文化、规章制度等,为将来正式就业打下良好基础;

3、不盲目追求实习单位的名气和规模,与其在大公司坐冷板凳,不如去中小企业实践一番,也许能更有作为。

4、最好找寻与自己的职业方向一致或与自己感兴趣的职业相关联的行业企业去实习。

二、要有正确的实习心态

1、实习时应注意多学习新技能,积累经验为先

2、实习时要注意细节,遵守劳动纪律,莫怕吃苦,工作应踏实认真

3、实习时遇到问题应主动积极向同事请教。

三、实习安全问题

1、实习机会找寻时要慎重,尤其是通过网络找寻来的实习机会。一定要注意辨别网上发布信息的真伪。

2、选择在离家近的或者自己熟悉的地区实习

3、注意与实习单位签署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的实习协议

参考资料:

劳动合同法——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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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9-14

不能随时辞职,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试用期内,除用人单位具备法律明确规定的过错性行为外,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因劳动者未履行提前三日通知义务给用人单位带来的相关的经济损失,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要注意的是《劳动合同法》有明确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应该支付你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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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9-07-31
劳动法上没有实习生辞职的相关规定,只对试用期和转正之后的辞职做出了相关规定。
试用期提前三天,正式员工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是可以辞职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4个回答  2019-04-03

3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三十三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

第三十四条 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第三十五条 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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