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胳膊在下班路上骨折。没有工伤,上班后公司给换了一份工作,我干不了,公司就要 解雇我。我该怎么办?

我是2008年10月22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两年期满后又签了3年,现在合同不到期,我该怎么办?

那你可以起诉公司违约。还有就是看你受伤的时间,如果合理的话可以算作工伤。你受伤了还给你一份你做不了的活,应该可以算是有意要将你解雇。你可以先收集一些医院相关证明,以及受伤过程,这样证据充分有利于你自己。追问

2011年9月8日受伤,医院证明都有,受伤当时有人帮我扶起来了,我也知道他是谁,这样行吗另外合同不到期公司不用给我补偿吗

追答

医院有证明,也有证人,那就要看事发地点及什么原因造成的。离公司有多远。
如果公司与你之间签订的合同还没到期,公司却要解雇你,那么公司就违约了。应该支付你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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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3-05
1、下班路上发生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才属于工伤,你这种不能认定为工伤;

2、你受伤后依法享受医疗期待遇,医疗期满如果不能从事原工作,用人单位可另行安排工作,如果你仍不能从事,则用人单位可依法解除你的劳动合同,但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及医疗补助费。

3、用人单位要解除你的劳动合同,你应该向其索要书面解除通知,如不给予相应的赔偿,你可以凭书面解除通知申请劳动仲裁。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3-02
什么时候受的伤…… 应该算是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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