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报告我提前一个月交上去,部门领导也签了。今天是我最后一天上班,要办交接手续,需部门领导签字才可以到人事部办手续。他们一直在“领导安排的事情要做完”这上面绕,就是不给我签交接单,其实工作我在二月份都渐渐在交接给刚来的两位新人,就差最后难点我都已经解决好了,但他们还是不满意,逼着我做完才可以。我也打听过,递交辞职报告的这个月只负责交接工作,没有哪有规定承诺要做完事情才肯走,何况今天2月29日就是我工作的最后一天,他们没理由再让我上班,所以他们就拒签字,让我办不了手续,他们这种做法是否有理?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