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两人未婚,共同名义购买房屋,房产证上有两人名字,首付款全部由男方支付,贷款以女方名义贷款双方共同支付,现因感情破裂,男方将女方所支付的贷款全额补回后拟出售房屋。男女双方已协商好出售后房款全部归男方所有,但女方有些家属想敲一笔,现在担心房屋出售后,女方家属索要房款的一半,请问如何在法律手续上明确房屋出售后的房款问题杜绝上述情况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