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题所述

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的,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6-12-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律规定,笔者总结用人单位在下列情形下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可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协商解除:劳动者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劳动合同法》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特殊情况下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2)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终止的;

  (4)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第2个回答  2017-06-14

因以下原因导致劳动合同 终止 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2)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3)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7-06-14
自己主动辞职放弃补偿、犯错被开除、违法被判刑。
第4个回答  2020-12-22

用人单位解除或者是终止劳动合同,哪些情形下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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