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关于请假扣工资问题

我们公司行政部今天发通知:说春节之后不允许请假,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经领导同意批准之后可以请假,按日基本工资的2倍核算请假工资。请问这条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吗?既然公司已经批准你请假了,为什么还要扣2倍工资呢?希望知道相关法律的人士给解答一下,万分感谢。能提供法律原文说法的最好……再次谢谢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12-29
1.全勤奖,我认为应该要看公司的工资制度,计件工资,还是固定工资?不一定都有全勤奖。
2.法律上规定的工作时间是法定假日之外的周一至周五,八小时工作制。工作日的8小时之外的加班,加班费的计算标准是日或小时工资基数的1.5倍;周末的加班,加班费是工资基数的2倍,或者选择补休,也就是有权在工作日选择带薪休息;法定假日,加班费是工资基数的三倍。
3.你所描述的请假扣款,数值确实较高,当然也可以拿扣款与工资总数的比例来说明问题。一般情况下,公司是无权克扣工资的,除非公司内部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并且将该管理制度告知了员工并进行了培训,这样,奖惩制度才会对该员工生效,进而公司才有权据此奖惩制度进行考核和奖惩。但是,这也要求公司的奖惩制度合法有效并且具有合理性。如何论证合理性?比如,何为“严重违反”?具体扣款金额是多少才合理?这需要具体询问公司当地的劳动部门或者劳动仲裁机构。
4.前两点分析都是基于法律规定,也就是理论上合法的。在实际中,很多公司的员工都会“自愿加班”,也就是为了完成手头、没有加班费的情况下加班。这种情况不仅存在于小公司,更多地是出现在大型公司,也可以理解为加班费体现在了“绩效工资”里面。
5.劳动争议,建议员工首先寻求工会的协助,然后是劳动仲裁;如果不服劳动仲裁的结果,可以在拿到仲裁裁决书之后,向法院起诉。因为: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前置程序。
第2个回答  2019-01-28
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根据劳动法的关规定,有关事宜个人意见应该这样处理:
1、你单位一天工作12小时,8小时外应该按加班工资计算。加班工资的标准是基本工资的1.5倍。
2、全勤奖是由单位自行决定的,可以没有。
3、休息日加班按二倍工资计算,节假日加班按三倍工资计算。
4、在每月休息4天外请假,扣除200元是不合理的。如果加班按2倍工资计算,多休息一天应该可以按2倍工资扣除。
如果单位有违反劳动法规定的,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如果采用以上措施,你可能会被辞退,所以要想在单位继续上班的,建议尽量与单位协商解决,不要上诉、仲裁或起诉。
第3个回答  2015-08-24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的规定,请事假应按月平均计薪天数21.75天来折算扣除工资。企业也可以选择按每月实际工作日来扣除。
第4个回答  2011-12-13
请假是工人的权利,公司无权扣发工资,其行为是违法的,可以要回违法扣留的工资。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