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我再问一下,什么时候要做合同登记?在哪里做呢?因为从11年12月份起我们才刚开始实行这个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去培训的同事什么都不懂。。。我现在收到2票12/5海运的核销单,要怎么操作呢?急 期待您的回答。谢谢 PS还没有到客户付款
追答上面说的是贸易信贷登记系统的规定,如果是试点地区应按照下面的执行:
1.A类企业30天以上(不含)的预收货款或预付货款、B类和C类企业在监管期内发生的预收货款或预付货款,企业应当在收款或付款之日起30天内,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端向外汇局报告相应的预计出口或进口日期、预计出口或进口对应的预收或预付金额等信息。
2.A类企业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或延期付款、B类或C类企业在监管期内发生的3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或延期付款,企业应当在出口或进口之日起30天内,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端向外汇局报告相应的预计收款或付款日期、延期收款或延期付款对应的报关单金额等信息。
3.上述1、2规定范围以外的贸易信贷业务,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货物进出口或收付款业务实际发生后30天内,主动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端向外汇局报告。
4.对于按上述1、2规定应当报告的贸易信贷业务,企业未在货物进出口或收付款业务实际发生之日起30天内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端向外汇局报告的,应提交下列材料到所在地外汇局现场报告:
(1)情况说明(说明未能及时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端网上报告的原因、需报告的事项和具体内容);
(2)外汇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O(∩_∩)O谢谢,请问应用这个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出口货物的完整流程都有哪些呢?从订舱报关海运,到收到核销单,核销,退税,。。。。。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