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成都买的房子,马上要交房了,开发商和物管单位寄给我个交房通知书,上面写代收契税为3%,电话说明告之先交3%,等手续和发票等办齐后,好像是房管局吧要退给我们1.5%。但为什么不开始就交1.5%呢?契税也不是小数啊。这个契税的交法有没有问题?合法不?还有我能不能采取就直接交1.5%的方式?谢谢
追答这个你只能先按开发商的办法走了,大家都知道契税的税率,现在执行的是优惠后的税率(就像利率打七折一样),原来的税率是要乘以2的。
追问谢谢你的回答,那为什么先要多收1.5%呢?谢谢
追答我刚才也回答了一个和你一样的问题,他是东北的。也是先交3%,多退少补。看来开发商也不敢与税务局有抵触啊。
追问还是有些不明白是什么原因?你的意思是税务局要求的?如果是为什么要这样要求呢?这不是好像有些多此一举吗?呵呵,谢谢。
追答不应说是税务局的要求,应该说是税法的要求,开发商不可能做与法律相悖的事,他也不敢做。麻烦就麻烦一次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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