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领到的工资和劳动合同签订的工资不一样
我是9月1日在一家公司入职,,当时签合同时,,试用期是2个月,试用期基本工资1700,转正以后基本工资1800,,,12月3日总务的人找我谈话,说转正工资的事,,他们说科长反应我工作上有一些纰漏,所以,转正工资仍然是1700一个月,但是日语补贴有200,,,我就问他,合同上写的基本工资是1800,现在变成1700,,他说,加上日语补贴,我现在拿的工资比合同上还高呢,说是科长说我继续需要考察,,建议我等到明年4月公司集体调薪,,请问,公司这样合法吗?我该怎么办?
现在上班都没什么心情了,,虽然只是少了100,并没有多少,但是感觉公司很不守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