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和实际所发的工资不同是不是有什么影响呢?

很多公司和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工资,和实际达成的工资标准并不一致,这是否会影响到员工的相应权利呢?

按立法意图来说是应该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实际的工资数额,但在实际中却比较难实现,因为有些员工的工资浮动较大,无法固定,比如:加班工资、绩效工资、计件工资、提成工资等等,若是固定不变的,可能对企业不公平,也可能对员工不公平。 一般而言,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实际工资比劳动合同中写的工资高时,缴纳社会保险、计算加班工资、计算经济补偿金等,仍应按实际工资进行核算,只要员工有证据证明实际工资的,对员工的权利影响并不太大。 当然,企业支付的工资也不得低于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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