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警察可以随意叫公民去谈话并作笔录么?

我明白问这个问题有点白问,但我只是单纯想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规定。个人因在本地论坛上转发了一个敏感帖子,被当地网警叫去谈话并做了笔录,我想知道警察这种做法是否违法,法律对何种情况下可做笔录有无规定?

公民有义务接受公安机关的调查和询问 。公安机关向你对有关情况进行询问,并做询问笔录是没有问题的。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 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对于公安机关的传唤(书面传唤或者口头传唤)拒不执行的话,公安机关是有权利进行拘传的,也就是这条中的强制传唤,并且有权利使用如手铐、警绳等戒具。

第八十三条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八十四条 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其宣读。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被询问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更正。被询问人确认笔录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询问的人民警察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被询问人 要求就被询问事项自行提供书面材料的,应当准许;必要时,人民警察也可以要求被询问人自行书写。

询问不满16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

第八十五条 人民警察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可以到其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必要时,也可以通知其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人民警察在公安机关以外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

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同时适用本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

第八十八条 检查的情况应当制作检查笔录,由检查人、被检查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被检查人拒绝签名的,人民警察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1
首先,公民有义务接受公安机关的调查和询问 。公安机关向你对有关情况进行询问,并做询问笔录是没有问题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5
如果超时羁押你才能算违法 喊来做笔录 即使没有相关手续 只能算违反程序

如果是口头传唤 不得超过8小时 不需要传唤证

第八十二条 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对被传唤的违法嫌疑人,公安机关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案情复杂,违法行为依法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违法嫌疑人。公安机关传唤违法嫌疑人时,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同时也要通过手机短信、传真、电话等方式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公民有义务接受公安机关的调查和询问

你也可以拒绝做笔录 但是肯定对你是不利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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