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听说以前他们有好多人辞职的时候,如果交接不清,是肯定不给发当月的工资的。还有的是扣留档案的。请问这个时候,如果他还不和我交接,我怎么办?还有,如果辞职之后不到30天就办完离职手续的,是不是也可以所要赔偿的?新劳动法,不是规定工作满一年的可以有一个月的工资补偿么 我有合同,保险也都没问题,也没有拖欠工资的情况 关键问题是她想挽留我,所以一直不和我交接.咋办? 我现在距离较辞职报告已经一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