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有个案例
工厂称已尽到应尽义务
工厂负责人张女士表示,祁保国确实是在工作期间引发脑溢血,但主要是因其本身高血压所诱发的,不属于工伤,工厂只能负有限责任。据了解,5月18日,东莞市社保局签发了工伤认定书。社保局认为,祁保国受伤事故不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情形,且不符合《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第十条所规定的其他应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因此,祁保国病发不属于工伤。但对此结果,祁喜林坚持认为,哥哥的脑部出血是被工厂路面的障碍物突然绊倒所致,并且是在上班时间造成伤害。因此,应该属于工伤。祁保国及其兄弟对此认定不服,于7月23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张女士表示,虽然祁保国的病症已由劳动部门认定为非工伤,但出于人道主义,工厂已陆续支付了7000多元人民币“但对于家属的无理要求,我们不能接受。”这段时间工厂还通过村委会、工业区、劳动部门、安监部门主动和病人家属协商。张女士表示,厂方曾向病人家属提出,负责祁保国在东莞住院期间的手续费,并出车费将其送回老家,在此基础上再给他几个月的生活费,但祁喜林坚决不同意。张女士表示,工厂对于一个非工伤的工人已经尽到了职责。
病人病情已得到很好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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