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单位工作了五年多了,老板一直不给签合同也不买保险,总是拖,请问我该怎么办?

我在一个单位工作了五年多了,老板一直不给签合同也不买保险,总是拖,请问我该怎么办?我应该享有什么样的待遇?另外我还听说在一个单位工作满三年即可成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有这么回事吗?

可以到社保局进行仲裁。
没签劳动合同,要付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位于劳动者订立劳动的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单位必须给在职员工办理社保,社保是法定的,《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
1、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2、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3、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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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11-24
这是完全不合法的,你们老板在欺骗你们
就算是试用期也需要签订试用期合同
如果你觉得这个公司没有发展前景了,那么你就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拿会这么多年老板拖欠你的
一定要留好自己在这里工作的证据如;发工资的证明、签到证明、同事证明等,打官司起诉的时候用的着。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8-11-24
到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部门投诉
第3个回答  2008-11-24
如果你不想干了 就去告他 想干的话 没有办法
第4个回答  2008-11-24
到劳动局去投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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