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人事专员负责招聘培训薪酬绩效不负责员工关系和合同部分要求2倍工资

市仲裁那边开庭主审都没去,就以我是人事为由告诉我2倍工资的仲裁一定输,开庭之前还跟我说企业同意赔5000,开庭之后就说只同意赔2500,就以我是人事这个理由,多次给我打电话让我接受不公平的调解。我想问一下虽然我是人事专员,但是我不负责合同部分,而且公司所有员工都要求3个月转正之后签订合同,我本人虽然没有主动要求签订合同,但是也没有拒绝签订合同。仲裁可以以我作为人事为理由就判我2倍工资不生效吗?

不可以,对方的理由很牵强。你只要明白一件事就行了,先不论你是否管合同,就算你是管合同的,也不可能代表公司和自己签合同,合同是要双方签订的,就是董事长来了也得盖上公司的公章合同才能生效。公司不在合同上盖章反过来却说你的不对,很明显的恶人先告状,在法律上根本站不住脚。新的劳动合同法曾就不签劳动合同有明确的解释,即只要是没有签劳动合同又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就全是公司的责任!公司理应承担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赔偿!这里也要提醒你,你毕竟是做人事的,虽然不管合同,但起码应该知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吧?做人事的却让公司在人事方面耍的团团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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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11-26
没看懂,一个人事做到如此条理不清,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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