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购买社保如果要求公司补偿应该怎样补偿

如题所述

补充回答:
1、你主动辞职,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公司有不交社保、拖欠工资、不提供劳动条件等违法情形的,很难要求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2、而你现在说的,只是公司在2000年12月至2006年12月之间没有为你交社保,但那时有以上规定的《劳动合同法》还没有实施,根据法不溯及既往原则,你不能以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3、如果是在2008年1月1日后不给你交社保,你主动辞职后索要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有可能得到支持。
1、“如果我现在辞职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补偿我2000年12月至2006年12月之间的社保金额,如果可以应该怎么补偿?”:
(1)是否可以补缴,要看你单位所在地社保机构是否有可以补缴的政策,如果有,可以再找单位要求补缴,单位不同意时可以向社保机构投诉由社保机构处罚。
(2)如果是单位不同意补缴、你想提起劳动仲裁时:很难赢了,因为超过了提起劳动仲裁的时效,以前是60天,现在是一年。
2、“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给予我经济补偿,经济补偿如何计算?”:
(1)私下协商时可以要求直接补偿给你个人,但提起劳动仲裁时不会支持补偿给你个人的请求,一般是补缴给社保机构。
(2)补偿标准应根据你的工资数额、公司应缴纳的比例计算出公司应缴纳的数额,按这个补偿给你。
(3)可以和公司协商补偿,说如果协商不成你会向社保机构举报或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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