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帮买社保,但是我辞职了,我可以告公司吗?

如题所述

有劳动合同,直接去社保局稽核部门投诉单位,要求补交社保
没劳动合同,去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后要求单位补交。需要提供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工资卡流水、出勤卡之类
以单位不缴纳社保理由辞职的,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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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2-11
你这种情况可以和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部门进行投诉,公司一定会帮你补上你在该公司这段时间应该买的社保的,至于你说的工资方面,只有你出示你相关的收入证明和你和公司签的劳动合同才可以定的。
最后,祝楼主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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