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款协议,应该写抵偿还是抵押?

民间借款协议,应该写抵偿还是抵押?

1、民间借贷中,以买卖合同的形式提供财产担保的,在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后,即可以解除买卖合同,不需要再回购。
2、如债务人偿还债务后,债权人不同意解除买卖合同的,债务人需要到法院起诉来解决。
3、如是以房产设定为履行债务抵押的,房产所有权仍属于债务人,债务清偿后,债务人可要求债权人协助办理解除抵押手续。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以签订买卖合同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还款,出借人请求履行买卖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并向当事人释明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拒绝变更的,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作出的判决生效后,借款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金钱债务,出借人可以申请拍卖买卖合同标的物,以偿还债务。就拍卖所得的价款与应偿还借款本息之间的差额,借款人或者出借人有权主张返还或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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