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没有给我们上公积金,现在辞职了向公司咨询此事,公司的回答是公司连年亏损可以不缴纳,像这种不缴纳公积金的行为,国家有什么证明确认可以不予缴纳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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