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可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住房公积金吗

如题所述

  法院可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住房公积金。

  首先,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之规定,被执行人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帐户内储存的住房公积金,其性质属于被执行人所有的个人存款,属于个人财产的范畴。

  其次,被执行人的住房公积金,所有权属于被执行人,应视为被执行财产予以执行,完全是有法律依据的。虽然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职工有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储存余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8条规定
“被执行人无金钱给付能力的,人民法院有权裁定对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采取查封、扣押措施”,因此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过程中对公积金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是有法可依的。另外,根据“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法律冲突适用规则,国务院的行政法规作为《民事诉讼法》的下位法,不得与上位法相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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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6-05

可以强制执行。在保障被执行人依法享有的基本生活及居住条件的情况下,执行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强制执行。


养老金住房公积金党费等特殊资产能否强制执行

第2个回答  2020-04-25

住房公积金被冻结,满足条件,法院才能强制执行

第3个回答  2012-03-08
可以强制执行的
第4个回答  2012-02-23
当然可以追问

请问具体的执行程序。只说如果被执行人不配合的话,公积金管理部门是不能直接将公积金支付给法院或申请执行人的,那要怎么办呢?

追答

先打评价和采纳观点,我在给你解答

追问

这回可以了吗

追答

首先,你向申请执行的法院,提交执行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书,其实不写也行,但必须提供公积金账户。法院会根据你提供的账户信息,带领你去房产局查询相关情况,如果被执行人公积金账户有钱,法院会查封该账户,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然后房产局就会根据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把账户里的钱转到法院指定的账户,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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