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玉树包了点工程修路,属于小包工头,昨天,一农民工【64岁】早上起床后突然发病,送往医院抢救,晚上十点死亡,病因是脑溢血,我该承担那些责任?具体该赔多少?算不算工伤?
他是在早上刚起床时生的病,还没上班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扩展资料:
工伤判定标准:
如果是因疾病自然死亡,不属于工伤,那么老板就不需要赔偿。
如果因为突发疾病死亡: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农民工在工地施工时突发急病死亡,或者突发急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应当视同工伤,老板需要对其进行补偿。
虽然在施工工地突发疾病,但不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发病,或者虽然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急病,但在48小时之后死亡,不享受工伤待遇。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