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10多年前找A公司贷款1万块钱,1分的利息,签有协议但没有约定还款期限。贷款的第二年陆续把1万元的本钱还清了,因为是零散的还钱对方并未写收据。另外一个B公司欠我父亲钱,我父亲跟A公司口头说好了:剩下的钱有A公司向B公司讨要欠款,钱要回来就两清了,并把B公司的单据都给A公司了。 10多年了A公司从未找过我父亲,我父亲也不知道B公司的钱给了没。今天突然有人告诉父亲有一张A公司讨要贷款的法院传票。我父亲在外地,传票并没有给我父亲本人。
1 、10多年了,早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法院为什么还会受理? 难道因为没有约定还款期限?
2、如果对方不承认我父亲还钱怎么办?还有B公司的单据都给A公司了,B公司现在国内大企业,不是10多年前的小企业。如何求证?
3、如果我父亲不管传票,法院会开庭审理吗?如果开庭审理会影响判决吗?
4、最佳的解决办法是什么?
父亲太倔,他认为钱已经还了,不去法院应诉。如果法院判父亲还钱,父亲肯定不会接受。如果父亲拒不执行判决,法院会强制执行吗?1万多块钱的金额法院会强制吗?
追答如果原告申请强制执行,且提供了你父亲的财产线索,法院会动强制执行
假如,法院判我父亲还钱,我父亲太倔,不还钱。法院会强制执行吗?按照国情法院会为了1万块钱强制执行吗?
追答当然会,难道因为钱少就不执行吗?你如果反过来作为原告,你会同意吗?
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