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超出诉讼时效的借条法院一旦受理后

已超出(超6个月)诉讼时效的借条法院一旦受理后,欠款人是否可以不承认此借条?别人欠我11万律师说诉讼时效不超1(共三年)年的都可以诉讼有法律依据吗?,其他没说。我怕打不赢怎办?在法庭上被告人是否可以不承认呢?我想打赢又要怎么做?

1、超过诉讼时效,可以起诉并被受理。受理后,在查明没有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事实后,驳回起诉。→注意不是驳回诉讼请求,就是说,你的索要欠款的权利还在,只是法院不管了。
欠款人如果请律师,那他根本不会以不存在借款事实为抗辩理由,直接就诉讼时效抗辩最简单。

2、此说法没有法律依据。

3、被告当然可以不承认。这就涉及举证责任分配的问题。

原告出示借条→证明有借款事实
被告反驳(即不承认)就只能证明①借条伪造;②借款已清偿;③涉及合同争议并享有相关抗辩权。(是否还有其他抗辩,从你说的并无法判断)

被告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理由很简单,就你的借条日期说明即可)
原告反驳只能证明①有诉讼时效中止事实,如最后一次索要在2年内或被告曾做新的还款承诺在2年内。(一般需书面材料证明)②有诉讼时效中断理由,如在诉讼时效到期前6个月,遇到重大灾害等不可抗力而不能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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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3-31
法院已经受理。则诉讼时效重算
第2个回答  2010-03-31
1.如果借条上写明还款日期,诉讼时效为2年,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日期,诉讼时效为20年。
2.或者你在还款日期之后2年内向借款人催还借款,诉讼时效可以从新计算,(要有证据支持)
第3个回答  2010-03-31
如果能证明你在欠款时期中,你有追偿欠款行为的比如(电话录音等)即从你行为日的当天计算生效一年,或者要欠款人10个月左右变更欠条注意写明日期和还款期限,约定违约后受理法院地点。拒绝承认欠条的可以拿原始借条申请笔迹鉴定。(必须通过法院申请鉴定才能有法律效力)。你法庭打赢了官司的话,被告让人拒绝履行义务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第4个回答  2020-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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