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适当的部委规章有权予以改变和撤销的国家机关是( )。

对不适当的部委规章有权予以改变和撤销的国家机关是( )。
A.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B.国务院
C.最高人民法院 D.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通过发行国债拉动经济增长,说明( )。
①组织和领导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是我国的重要职能
②民主集中制是国家机关遵循的重要原则
③党和政府具有行使宏观调控的职能
④经济决定政治
A.① B.①② C.①②③ D.①②③④

  制定规章是一种抽象行政行为,它同时要遵循合法性和合理性的原则。合法性就是不与法律、行政法规等上位法冲突,合理性也就是适当性,即要符合客观规律。规章不合法的,要改变或者撤销,不适当的,也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如有的地方为了限制外地汽车的进入,购买外地生产的汽车上牌照要多交几万元的费用,与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统一市场的需要不相符合,因此,是不适当的,应当予以改变或者撤销。 国务院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它统一领导国务院各部门的工作,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根据宪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它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
  第九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机关依照本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的权限予以改变或者撤销:
  (一)超越权限的;
  (二)下位法违反上位法规定的;
  (三)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经裁决应当改变或者撤销一方的规定的;
  (四)规章的规定被认为不适当,应当予以改变或者撤销的;
  (五)违背法定程序的。
  第九十七条 改变或者撤销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权限是:
  (三)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不适当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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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7-10
第一题A
根据宪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包括: 1.立法权。2.宪法和法律的解释权。3.宪法实施的监督权。4.对其他国家机关工作的监督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撤销由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5.对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人事任免权。6.对国家生活中重要问题的决定权。7.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题 A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7-10
第一题选B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十八条 改变或者撤销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权限是:
(三)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不适当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第二题选A,题干中根本体现不出民主集中制这一点,故②错误;题干中也没有体现出党的活动,同时说党具有行使宏观调控的职能的说法是错误的,故③错误;国家通过发行国债拉动经济增长,是一种经济活动,题干中并没有提到政治,故④错误。综上所述,本题②③④选项均与题干信息无关,不当选。国家通过发行国债拉动经济增长,是国家进行宏观经济调控的一种手段,也正体现了国家组织和领导经济建设的职能。
第3个回答  2021-12-29
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不适当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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