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07-10
第一题A
根据宪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包括: 1.立法权。2.宪法和法律的解释权。3.宪法实施的监督权。4.对其他国家机关工作的监督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撤销由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5.对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人事任免权。6.对国家生活中重要问题的决定权。7.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题 A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7-10
第一题选B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十八条 改变或者撤销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权限是:
(三)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不适当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第二题选A,题干中根本体现不出民主集中制这一点,故②错误;题干中也没有体现出党的活动,同时说党具有行使宏观调控的职能的说法是错误的,故③错误;国家通过发行国债拉动经济增长,是一种经济活动,题干中并没有提到政治,故④错误。综上所述,本题②③④选项均与题干信息无关,不当选。国家通过发行国债拉动经济增长,是国家进行宏观经济调控的一种手段,也正体现了国家组织和领导经济建设的职能。
第3个回答 2021-12-29
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不适当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