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哪些情况应当执行任职回避? A、夫妻双方在同一个处里工作的. B、有亲属关系的,

如题所述

选A,夫妻双方在同一个处里工作的。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任职回避的亲属关系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
直系血亲关系:法律意义上的直系血亲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指有自然血缘关系的亲属,即生育自己和自己所育的上下各代亲属,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另外一种是指本来没有血缘关系,但由法律确认其具有与自然血亲同等的权利义务的亲属,这种情况称之为法律拟制血亲,如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继子女。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无其他回答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