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智能在线
新记
本人录用通知书上写的工资3000+2000,实际公司每月都会在2000里扣钱说是绩效工资不全给。这样是否合法?
现公司与本人解除劳动合同,我是否可以让公司按原来的3000+2000的工资标准给予补偿(各种税除外),谢谢!赔偿金也应按3000+2000的标准计算吧? 请专业人事帮忙解答。
举报该文章
其他看法
第1个回答 2013-05-03
首先确认你开罚单没,如果你没迟到没早退,没有亲自签名的罚单。你可以拍下公司的工商执照去劳动局
<上一页
1
2
相似回答
大家正在搜
相关问题
我入职的的时候,老板承诺给我每月工资3000元,但是实际每月...
入职的时候,合同定好第一个月试用期工资3000,但是实际上给...
人事部的人可能骗人吗,说工资3000,进去公司以后发现是20...
刚开始去上班的时候工资说是3000左右然后现在实际发到200...
入职之前,希望工资我填写的2000。公司就给了我两千。说转正...
我被无理由的辞退了,工资3000,但用人单位当初为了避税,合...
面试前知道工资底薪是3000,面试时工资底薪变成2000,1...
劳动合同里写基本工资2000元 绩效3000元,然后公司交五...